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监督信息公开专栏
2018年7月6日,区政府副区长易海波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区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中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有关问题。区水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议定事项: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成立乐山市市中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易海波任组长,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发改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推进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由区水务局局长张强任办公室主任,区水务局副局长曹忠文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联系电话:2408773。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
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三年(2018—2020年)推进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函[2018]31号)、乐山市水务局<关于落实《乐山市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三年(2018—2020年)推进方案》相关事项的通知>(乐水函[2018]269号)文件精神,区水务局负责制定《市中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三年(2018-2020)推进方案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并与市级牵头单位加强对接,高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要与对口牵头单位加强对接,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推进时间路线图,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确定牵头单位具体经办人员。
三、加强协调配合,强化督促指导
从2018年8月开始,乐山市市中区城乡供水安全保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月一通报,并形成长效机制。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按照分工和承担的具体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推进情况,掌握各项任务进展,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以书面形式要求地方整改纠正,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四、加强力度,强化宣传报道
各相关单位及时将工作亮点与区委宣传部进行对接。要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
参加人员:区政府易海波、区水务局张强、曹忠文、陈易、王伟、区发改局胡雪梅、区财政局宋华茂、区环保局胡四洪、区卫计局陈坤、区住建局谯瑛。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