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乐山市水务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乐山市水务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见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乐山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址为:https://www.leshan.gov.cn/lsswszf/xxgkzl/zn.shtml
(二)公开的方式
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乐山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查看,网址为:网址为://www.squidzi.com/。除部门门户网站外,乐山市水务局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公开方式进行辅助公开。
(三)目录编排体系
乐山市水务局在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为主动公开,公开范围为全社会,公开时限为长期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乐山市水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乐山市水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乐山市水务局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到乐山市水务局办公室办理,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寄至乐山市水务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公开信息,应当填写《乐山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乐山市水务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从乐山市水务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下载。
乐山市水务局将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问题。为保证如期收到答复,请在提交互联网申请后,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3—2428200;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乐山市水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机构为乐山市水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833-2428200
传 真:0833-2420160
电子邮箱:2182226727@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
邮 编:614000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除外。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办法。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乐山市水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中共乐山市纪委乐山市监委驻乐山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举报,联系电话:0833-240963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乐山市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